Goonerdavid 发表于 2016-2-4 09:30:45

市场监管局出台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制度



为切实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问题发现能力,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优化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市场监管局针对改革后分级监管的实际,制定出台《食品安全飞行检查制度》,在基层分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由市局有计划地组织骨干队伍开展针对性、随机性的飞行检查。  制度规范了飞行检查的动因、对象、程序和要求,将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整治范围的品种、监督抽检出现严重不合格或多次出现不合格的单位、风险监测发现可能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和生产单位、曾经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有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记录的单位、被多次投诉举报或媒体曝光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单位、容易发生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单位、为重大活动提供食品的单位等8种重点对象,列为飞行检查的重点。同时对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程序也进行了规范,突出了飞行检查的靶向性。  2016年,该局计划实施食品安全飞行检查12次以上,力求通过飞行检查,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效果,培养锻炼一批基层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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