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 发表于 2017-5-3 01:34:23

建房占用河道,无人问津

现有江苏省泰兴市新街镇梧桐村(原小庄村一组),所建房屋占用河道一半,河道上盖房势必影响水道畅通,直接影响到河道下游农户耕种问题。难到当地政府领导就没看到,还是管不了!
依据《水法》第65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原状;逾期不拆除、不恢复原状的,强行拆除。

任性 发表于 2017-5-3 16:08:29

是政府的不作为还是村民的任性?

庄小峰 发表于 2017-5-4 07:03:52

是政府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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