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生活网发布 发表于 2022-4-11 15:38:43

关于恢复交通违法处理及部分车驾管窗口业务的通告

广大机动车驾驶员:

 接上级部门通知,自4月12日起,在全市恢复交通违法处理及部分车驾管窗口业务(不含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一、二、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及驾驶人现场审验教育和满分学习教育。),请广大驾驶员办理业务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相关业务办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

 咨询电话:0523-87681902

泰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4月11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恢复交通违法处理及部分车驾管窗口业务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