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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对中小学生跨省升学学籍管理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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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6-2 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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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4-7-16 17:31: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进入暑假,各地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和升学工作已经开始,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迎来第一个应用高峰期。教育部15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学籍信息管理工作,同时明确跨省升学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程序。

      教育部在通知中规定,学生毕业后,需要跨省进入下一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按毕业后跨省就学进行操作。在进入全国学籍系统操作前,需在系统外先确定接收学校并办理相关手续。系统操作时,依次由接收学校、接收学校主管教育部门、毕业学校主管教育部门三方核办,核办完成后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至于学生能否跨省升学,由接收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对于有入学资格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发起学籍转接申请;对于有入学资格但原来未建学籍的学生,接收学校必须为其新建学籍。转接学籍或新建学籍是招生的后置程序,不得将原来有无学籍或学籍是否已转至接收地作为确定入学资格的必要条件。学校里不能存在没有学籍的学生。”通知说。

      同时,教育部要求,学生正常升级由教育部在全国学籍系统后台统一进行,升级时间为每年8月10日24时;毕业结业操作则要在每年7月30日之前完成,学生毕业结业操作完成后,不能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修改。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所有中小学生升级毕业升学后学籍信息准确无误,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运行故障、信息泄露等重大事件,建立应急响应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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