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三营地块一户被司法搬迁
4月4日上午,在三营社区一号地块安置房建设工地,施工方组织人员清运4月3日晚上依法搬迁房屋的建筑垃圾。 据了解,被搬迁的住房位于三营社区后营三组,2011年张某房屋被依法征收,用于建设回迁安置房。在动迁过程中,工作组多次找其洽谈并劝说其接受评估和房屋测绘,但张某一直不同意入户评估。2013年,司法搬迁公告上墙。在此过程中,在法院的调解下,张某同意评估、测绘。评估部门依据评估细则,得出了200多万元的房屋和装饰、装潢以及附着物的评估价格。但张某却提出了450万元的补偿要求。虽经多方协商,通过亲戚和朋友做其工作,但均无效果。后张某将其自身锁在房屋内拒不出门。4月3日晚上,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户实施了房屋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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