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雨 发表于 2014-5-23 07:18:27

泰兴部分餐饮业主旁听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5月15日,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某火锅店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该市部分大中型餐饮单位负责人、火锅店老板70余人参加旁听。  经公开审理,法庭当场宣布:火锅店老板和餐厅经理分别被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1万元;两名厨师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组织参加旁听餐饮食品违法案例审判,对各餐饮单位负责人产生了极大的思想冲击力,业主纷纷表示将以此为鉴,认真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职工学习教育,规范操作行为,切实守牢食品安全这根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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