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微信“朋友圈”兜售假冒钻戒
微信“朋友圈”成了部分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新渠道。玄武工商就刚查处了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兜售假冒蓝色火焰钻戒的案件。“本店新到一款蓝色火焰钻戒,新一代钻石89个切面钻石,在聚光灯的照耀下,仿佛一团蓝色的火焰在燃烧……”近日,一条这样的广告在微信朋友圈中不断扩散。但通灵珠宝公司向玄武工商举报,“蓝色火焰”属通灵珠宝公司旗下的珠宝子品牌,拥有注册商标和专利权,在微信中做广告的这个商家并未经过他们的授权,售卖的都是假冒伪劣商品。工商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商家销售的钻戒均来自深圳一家批发市场。钻戒其实都是普通钻戒,只是听说“蓝色火焰”名气较大,为了好卖,就从百度上搜索复制了相关介绍。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并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以个人名义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几乎没有限制,由于缺少监控,导致追查微信发布源头成为监管难题。”工商部门相关人士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微信实名申请、实名管理模式,完善微信电子商务商家身份认证、工商注册、信用评价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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