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严把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进口关”
前不久,我市研究出台《关于对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市委组织部呈报市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严把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进口关”。 按照规定,日前,市纪委、监察局根据纪检监察干部标准及工作岗位需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采取“开门双向”选用的方式从符合任职资格的优秀公务员中遴选出3名拟任用干部,向市委组织部提名并联合考察谈话。通过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网上公示等程序,该3名人员正式走上派驻机构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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