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五从”规范公务活动
一是公务报批从严。开发区综合科和纪检监察科负责对照《公务接待报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区(镇)公务接待:要求各科室必须严格履行公务接待报批程序,所有公务接待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报纪检监察科审核备案,纪检监察科重点对公务接待的时间、事由、来客人数、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进行核查。 二是公务用车从俭。切实加强区(镇)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使用、驾驶员行驶规范、车辆维护、费用报支等事项必须严格按照《区(镇)公车管理使用制度》执行,做到两个“尽量”:短途的尽量不使用公车;确需使用公车的,能拼车的尽量拼车。 三是公务调研从实。区(镇)领导调研下访不打招呼,轻车简从,常规性调研在一车四人以内,避免增加村(居)和群众的负担。特殊情况需选点调研考察的,本着察实情、求实效的原则,突出困难较多、矛盾较大的地方,尽可能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 四是公务考评从精。严格控制年终检查考核项目,严禁重复检查和多头考核。推行“多考合一”,凡能与目标责任制考核联合在一起的单项考核,区(镇)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评定。推行“社区考核”,区(镇)下设四个社区,各部门以社区为单位,进行集中考核,减少村(居)负担。 五是公务活动从简。区(镇)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公开承诺不接受各地各部门邀请,督促区(镇)各大企业项目开工典礼活动从简,严禁发放各类纪念品,坚决反对奢靡之风和铺张浪费。 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区(镇)公务活动费用同比下降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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