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雨飘零 发表于 2014-9-4 16:22:19

想想你的名字也因此被大家牢牢记住,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我要讲一个特别乌龙的事情,有些人知道了,有些人还不知道。黑红十字会的“郭美美”和唱《不怕不怕》的“郭美美”,不是一个人!


唱着“看见蟑螂,我不怕不怕啦”红遍中国的32岁新加坡歌手,因为受到另一个炫富女“郭美美”的影响,躺着也中枪。“郭美美炫富事件”以来,这位同名歌手商演数量减七成,新歌发布一推再推。这大概算是躺枪之王了……


好心情 发表于 2014-9-5 12:22:55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吧: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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