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闷的小鱼 发表于 2014-9-15 14:39:52

泰兴体育场游泳馆太气人了

      请大家为了我们普通消费者接力转发一一泰兴体育游泳馆去年办的游泳次卡,当时业务员没提到期限的说法,今年去用时,被告知过期了,无法继续使用,但卡上还有余额。找经理要说法,经理让回去找合同,说合同上有失效日期。天助我也,合同找到了,上面没注明失效日期,这下应该解禁我的卡了吧。今天继续找经理,给我的方案是如果卡上余额>1000元的续充500元延长三个月;>500元的续充800元延长三个月。大家说说,他们是不是太欺负人了,太霸王了!我应不应该维权呢?他们为什么会有霸王条款呢?是因为泰兴就他一家大游泳馆?请大家转发,让身边办过这类卡的朋友找找合同,有和我一样情况的,要么维权,要么再也不到这死人的游泳馆去消费,同意的转起。

老石头 发表于 2014-9-15 16:26:18

找工商局的消协就解决了: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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