柠檬 发表于 2014-9-17 09:19:12

新《消法》典型案:买鲫鱼少7两 店家要赔500元

由于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法》加大了对侵权商家的处罚力度、降低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近半年来消费者维权意识大大提升,消费投诉增五成。省消协昨公布典型案例:东台市姜先生4月11日花20元买了2.2斤鲫鱼,拎着感觉缺斤短两,复秤发现只有1.5斤。营业者承认错误并愿退回20元钱,但据新《消法》,营业者需赔偿姜先生500元。新《消法》规定,消费者损失如在500元以下,侵权者要赔500元“兜底”。如果在500元之上,则适用“退一赔三”。另悉,违反“7日退货”规定将于年内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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