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珊瑚镇分类处置不合格党员
江苏泰兴珊瑚镇分类处置不合格党员泰兴市珊瑚镇纪委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今年以来,对19名不合格党员进行了诫勉谈话,5人被采取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组织措施。根据《党章》规定和“三农”工作实际,珊瑚镇明确了不合格党员的12种表现,包括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分配的工作、经常散布消极落后言论、参加非法组织或组织参与集体上访闹事、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能在中心活动中起先锋带头作用、在党员党性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等。对不合格党员,该镇纪委负责同志一一诫勉谈话,并明确党性强的优秀党员结对帮带;在3个月诫勉转化期内,转化不明显的,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劝其退党、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组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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