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米的房间内,凌乱地堆放着制作好的假发票和空白发票,一张桌子上摆放着制作假发票的电脑、打印机、打码器等物品。拉开墙角柜子的一扇门,各种假公章散落一地……近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了一起非法出售制造假发票案。 2014年1月初,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在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北十巷一带有人贩卖假发票。接到线索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经过3个月的走访调查,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基本信息。36岁的李某,库尔勒人,以前曾因出售假发票被警方处理过。 4月28日凌晨4时,民警在西虹东路北十巷一自建房内将嫌疑人李某抓获,并在房间内查获大量假发票以及假公章、电脑、打印机等制假工具。据李某交代,这里是他的工作室,为逃避警方的打击,他在西虹东路另外一个小区另租了一间房屋居住。随后,民警在其租住的房屋内查获了大量的假发票和制假工具。 经清点共查获国税、地税通用假发票66000份,假公章200枚以及打号机、电脑、打印机、切割机等制假工具。这是乌鲁木齐2014年截至目前查获的最大一起非法出售制造假发票案。 据警方介绍,李某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每次交易完都不回工作室,他总是开着车在附近先绕一圈,然后再小心翼翼地来到门口,左右张望确认没有人跟踪,再开门进入。经长时间的跑“市场”,李某已经积累了上百家固定客户,其中包括学校、医院、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客户涉及喀什、阿克苏、伊犁、克拉玛依等地。 经初步审查,李某交代,自2012年7月以来,其购买增值税发票模板、打号机等作案工具,私刻单位印章,成立了这家“地下税务局”。采用散发小广告等方式,以几十到上百元不等的价格出售假发票。目前,李某印制、销售的各类假发票金额数正在核算中。 李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据了解,我国对发票的管理有明确要求,禁止倒买倒卖发票和非法印刷出售假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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