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完善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举报奖励机制,发动群众及时举报涉恐涉暴线索,南京市公安局公布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决定自6月30日起公开向市民征集举报涉恐涉暴犯罪线索。 据悉,公开征集的涉恐涉暴犯罪线索主要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及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转移藏匿、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人员等的;非法制造、购买、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易制爆化学品及易制爆器材等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的;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线索;其它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记者了解到,市民如果发现或知悉涉恐涉暴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它报警电话举报;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通过“平安南京”微博私信功能举报;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 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线索,根据查证情况和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进行评定,按等级给予现金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为:报告相关可疑人、事、物、车等情况,视情奖励200至1000元;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奖励1000至10000元;发挥较大作用的,奖励1万至2万元;发挥重大作用的,奖励2万至5万元;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5万至10万元;根据线索直接破获或预防重大暴力恐怖犯罪的,奖励20万元。 同时南京警方也表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制度,做好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视情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举报人。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涉恐涉暴信息,谎报警情等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