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让泰兴法院法官张鹏认识了孤身一人、腿脚不便的马红美。2014年12月23日上午,张鹏送给马红美一辆崭新的轮椅,再次让她感动不已。 张鹏是泰兴法院曲霞法庭副庭长,他昨天告诉记者,马红美腿脚不好,平时拄着双拐,外出十分不便,“如果有一副轮椅就好了。”张鹏为此多方奔走,最后找到泰兴残联反映此事。泰兴残联负责人得知后,答应送一副轮椅。张鹏一领到轮椅,第二天就送到了马红美家。 据了解,马红美是一名残疾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2013年初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后,行动相当不便,至今仍拄着双拐。当年8月,她将肇事者和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泰兴法院,要求赔偿自己的相关损失。 接手案件后,张鹏主动联系保险公司。经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调解结案,但保险公司未按约定时间给付赔偿款。2014年元旦后,为减少马红美来回奔波的不便,张鹏再次联系保险公司。经多次督促,保险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给付了赔偿款。 其间,得知马红美尚欠医院医疗费2.4万元后,张鹏又到医院找人沟通协调,促使医院减免医疗费3000元。张鹏还自掏腰包,送给马红美200元慰问金。 据了解,张鹏已扎根农村、从事审判工作18年多,2007年被表彰为“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今年当选“江苏最美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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