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张媛 李禹潼 高玮)今天上午10点55分,香港演员陈祖明(别名:房祖名,以下称房祖名)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8月14日,演员房祖名和台湾演员柯震东在北京因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位于东直门的住所缴获大麻共计110余克。 9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陈祖明(艺名: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提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经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于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批准逮捕。 拘留近5个月 便装出庭面容憔悴 上午9点半,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准时开庭,房祖名身穿深蓝色圆领运动装出庭。与被捕前其微博公开曝光的照片相比,经过5个月的拘留,房祖名面容较为憔悴,头发也由偏分短发稍显变长。 在上午的庭审中,房祖名在做陈述时称,其共容留柯家凯、李晓楠等人吸食毒品四次,时间分别在2012年下半年、2014年7月10日、8月13、14日。说起被抓当日的情况,房祖名表示,当天他与其助理孙落、柯家凯等人正在良子足疗店按摩,在被审问四小时后,自己主动供述家中还有大麻,并跟随办案民警回到其在东直门附近的住所起获。 庭审现场,仅两名律师到庭辩护,房祖名的父母并未到场。此前,有媒体报道,房祖名经纪人透露,由于不希望他与太太的出现对法院造成混乱,加上在狱中的房祖名早前曾通过律师转告不要让父母前去探望,已到京与律师开会的成龙将不会到庭听审。房祖名的母亲林凤娇每日在家写信,盼房祖名出狱后交给他。 当庭致歉 曾自写悔过书 与房祖名同时被抓的台湾演员柯震东,因吸食毒品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4日后释放,今年年初,柯震东复出亮相公众视野,其在参加活动时表示:不清楚房祖名的状况,“希望我们都能重新出发”。 房祖名在作最后陈述时表示,“ 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房祖名说,虽然自己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未必等同于得到宽恕,以后会用行为让社会真正宽恕自己。 此外,其辩护律师称,在庭审前依法会面准备开庭时,房曾多次对其行为悔改,并表示将会牢记此次教训,改过自新。 经审理认为,东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房祖名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2000元。 个人档案: 房祖名,原名陈祖名,出生于1982年12月3日,演员、歌手。亲父是香港武打巨星成龙,母亲是湾台籍金马影后林凤娇,人称“龙子”。 曾出演《机千变2》、《追影》、《早熟》、《花兰木》、《意外的恋爱时光》等电影,发行唱片《边走边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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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连连看 【若不上诉 房祖名可在春节前刑满释放】房祖名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按照羁押一日抵刑期一日的计算方法,房祖名自8月14日被捕至今,已被羁押近5个月,因此,如果他不上诉,将可在春节前刑满释放。房祖名律师表示,他曾会见了房祖名10次,每次房祖名都表示要"重新做人"。 公诉人建议轻处房祖名 望其迷途知返树阳光形象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随后,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指出被告人作为公众人物,和普通人相比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希望他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迷途知返,树立阳光健康的形象。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有自首行为、坦白情节,且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小,容留他人吸食的毒品大麻比其他毒品毒性小,社会危害性也小,没有前科劣迹,应从轻处罚。 被告人作最后陈述,表示: 我犯了法,应该受到惩罚。回到社会后,我绝对不会再犯,因为我让家里和朋友又多了一次失望。但是,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未必就代表得到了宽恕和原谅。我希望在今后用我的行动来获得谅解,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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