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11-15 0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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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02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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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市民鞠永富反映,他买的吟福花苑的房子,由于交付时有些矛盾,交付手续两年后才办下来, 但物业却要问他收取未交付期间的物业费。
记者来到吟富花苑时,鞠永富正在8号楼下徘徊,他告诉记者,自己买了这里的房子,但却拿不到房子 的钥匙。事情还得从2012年6月份说起,当时鞠永富在吟富花苑买了套住房,给完首付还办理了贷款,就等着 一年后交房拿钥匙了。2013年6月份,吟富花苑的开发商通知鞠永富来办理交付手续,可来办理时,鞠永富发现,地下储藏室 的面积多出了十几个平方,自己还需要支付两万多元,这下急了。这一拖就是两年,今年5月份,鞠永富再次找到吟福花苑的开发商协商此事。
拿着开发商的房屋交付通知单,鞠永富找到物业公司领取房屋的钥匙,同时也跟物业签订了物业 服务协议,然而此时,物业公司表示,鞠永富需要缴纳2013年以及2014年两年的物业管理费用,才能领取 到自家的钥匙,鞠永富表示不能理解,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找到吟福花苑的物业相关负责人。王雪章表示,他们是按照空关户的标准,在全额物业费的基础上打七折收取的。那物业法上到底有没有相关的征收规定呢,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收费就应该收得让人心服口服,如果物业公司收费拿不出相关的依据, 可就难让人信服了 。现在关键是,物业公司还保存着鞠永富的房子钥匙,迟迟不肯给鞠永富呢。是的啊,希望物业公司能拿出积极的态度来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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