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局围绕“新消费·我做主”主题,通过开展线上维权宣传、召开座谈会、成立3·15应急小组、“四有”执法检查、“我诚信我承诺”宣言展播、“放心消费”表彰等系列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 开展线上维权宣传。今年“3·15”主题活动由广场转为线上,在西祠胡同网站接受投诉;与泰兴电视台协作,在《直播泰兴》栏目每天制作一期“3·15维权在行动”;3·15当天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走进电台,与听众直接线上交流,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网络诈骗、商品真假鉴别知识等热点问题,进行直播宣传。 召开年度主题座谈会。邀请消协各分会,大型商场、超市、企事业单位、志愿者参加,总结汇报2015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分析投诉案件比例;宣传《新消法》并解读2016年消费年主题;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与相关领域、相关企业沟通,促进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 成立3·15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对央视、省消协、泰州消协及12315等投诉举报平台受理的涉及我市的申、投诉举报线索、案件,在第一时间里启动应急预案,以高度的责任感及时、快速、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地及时处置。 开展“四有”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和电视台联系,配合电视台的跟踪采访和监督,切实做到在文字上有材料、电视上有形象,全方位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意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构建接诉有速度、检查有效果、监管有痕迹、执法有监督的“四有”社会共治新格局。 开展“我诚信我承诺”宣言展播。与泰兴电视台、泰州晚报合作,将获得2015年度63家“诚信单位”中的部分单位组织起来,向社会进行诚信、法制、文化承诺,充分展示我市企业新形象,传播诚信企业正能量。 开展“放心消费”表彰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电子屏等形式,对获得2015年度省市各级“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单位、省级诚信品牌企业和省级先进维权示范站予以授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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