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通知
各天然气用户:
鉴于我司非居民用户购气结构的特殊性:我司购气量的45%为中石油管道气,购气量的55%为非管道气,我司非居民用户分为管道气用户与非管道气用户。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0】150号)精神,提前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淡季价格,从2020年2月22日起,我市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66元下调为3.18元。全市生产新冠肺炎防控物资的企业,经工信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管道天然气价格在上述降低后价格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再优惠0.20元。(注:以上方案仅限于管道气用户管道气用气量)经卫健部门审核,发改部门确认的有新冠肺炎治疗和防疫观察任务的医院(包括临时集中医学观察点),从2月份用气量起,管道天然气价格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的第一、二阶梯平均价格。以上意见,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如国家、省有新规定,按国家、省新规定执行。基于调价通知,我司具体调价工作安排如下:一、从4月1日起,我司非居民用户收费系统价格体系严格按通知要求调整收费价格。二、3月31日,我司将对全市非居民用户抄表。三、4月6日前,我司完成对全市非居民2月22日至3月31日及历年来调价期间气量差价整理,4月30日完成所有非居民用户价差清理工作。
来源:泰兴新奥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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