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泰兴生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6342|回复: 0
    收起左侧

    土地征收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解读(第三节)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20-11-5 23: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
    7、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标准分别是多少?
    省政府把全省征地补偿标准划分为一、二、三、四类地区,我市属三类地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的面积计算;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照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计算; 征收农用地应当支付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计算。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人数,按照被征收的农用地面积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农用地面积计算。我市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民,其安置补助费为23500元。
    征收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青苗补偿费按照一季的产值计算,能够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按本市确定的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未明确补偿标准的,由征地单位与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有资质的价格鉴证机构进行评估,作为补偿依据。
    征地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在承包经营的土地上栽种树木、苗木等经济作物,承包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清除被征收地块上的树木、苗木等经济作物,适当给予移植补助。
        8、征地补偿的各项费用应分别支付给谁?
    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应当将不少于70%的农用地土地补偿费支付给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
    安置补助费用于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和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名单经市政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市国土资源局应当从预存款账户中将16周岁以下被征地农民生活补助费足额支付给本人,将16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一次性划入保障资金专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其所有者所有。
    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有权拒绝交地;征地补偿费用足额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应当按期交地。
      9、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如何给予补偿?
    征收土地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法给予补偿。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住房的,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上涉及农民住宅的,不再安排宅基地,按照与被征收住房合法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城市规划区外确需安排宅基地,根据村镇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负责,妥善安排;不安排宅基地的,按照与被征收住房合法面积相当的原则安排住房,或者按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或者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其建筑物、构筑物不予补偿;被批准为临时用地,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不予补偿。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泰兴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泰兴生活资讯服务平台,招聘求职、房屋租售、家政服务、二手闲置等信息发布!

    QQ|挪车码|手机版|经营性ICP:苏B2-20120344|泰兴生活网 ( 苏ICP备19030850号-1 )|苏公安网络备案:32128302001100 @泰兴生活网版权所有

    Discuz! X3.4Powered by © 2001-201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