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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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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11-10 15: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市公安局古溪派出所副教导员顾卫东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问题。2011年1月和2015年11月,顾卫东先后2次收受元竹镇法律服务所原所长蔡某送予的中华香烟4条。2020年8月,顾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赵建军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问题。2018年至2019年,赵建军先后3次收受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送予的超市购物卡、烟酒卡,合计价值人民币11000元。2020年1月,赵建军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并于2020年5月上交违规所得。2020年7月,赵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街镇河西村党总支书记谢进民、村委会主任叶林和妇女主任叶春珠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谢进民、叶林和叶春珠等3人商定,分别以“慰问金”和“土地流转工作费”的名义,先后2次违规向村干部发放补助,上述3人均分得5500元。2019年12月,谢进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叶林和叶春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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