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陆云飞(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简历: 陆云飞,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江苏启东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4月入党,1982年2月参加工作。 1978.12—1982.02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公安内勤专业学习; 1982.02—1984.12 省公安厅政保处工作(其间:1984.01—1984.12 镇江市公安局七里甸派出所下派锻炼); 1984.12—1988.05 省公安厅政保处秘书科副科长; 1988.05—1992.06 省公安厅政保处秘书科科长; 1992.06—2001.02 江苏省公安厅政保处副处长; 2001.02—2003.11 江苏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政委; 2003.11—2006.04 江苏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 2006.04—2006.07 连云港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6.07—2008.12 连云港市政府市长助理、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副市级); 2008.12 连云港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14.08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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