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农村劳动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及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提供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2张一寸彩照; 3、《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报名需知
报名者持上述材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处培训科、市各省级定点培训机构、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报名,填写《泰兴市就业创业培训学员登记表》。各省级定点培训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报名参培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学员进行培训。
四、优惠政策
1、各类培训对象每人享受一次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或创业实训)补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失业人员每年享受一次技能培训和一次创业培训(或创业实训)补贴。在校大学生和职技校生仅享受一次创业培训或创业实训补贴补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工种和补贴标准见附表)。 2、省内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实行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政策,5年内可以享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奖补政策各一次,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能重复享受。奖补标准: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奖补300元/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600元/人;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1000元/人;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奖补1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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