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微信
    微信公众号 添加方式:
    1:搜索微信号(888888
    2:扫描左侧二维码
  • 泰兴生活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查看: 6284|回复: 0
    收起左侧

    朱美凤事迹简介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5-6-26 12:13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6-15 17: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本帖最后由 上位 于 2015-6-15 17:37 编辑

    朱美凤2.JPG
    她,在刑事大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面前有担当。
    她所承办的王某某、黄某某等25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撰写了100余页的审理报告,改变了7名被告人的犯罪数额,在公诉机关未认定从犯和自首的情况下,依法认定25人均系从犯和具有自首情节。
    她,如庖丁解牛般地不放过任何案情细节。
    她所承办的夏某某、姚某某贩卖毒品案,将公诉机关指控夏某某贩卖毒品罪改为非法持有毒品罪,将姚某某贩卖毒品罪改为贩卖、运输毒品罪,既避免了对夏某某轻罪重判,又避免了对姚某某重罪轻判。
    她,面对新类型案件不退缩不逃避。
    她所承办的王某某等4人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案,是江苏省首例,并作为参阅案例登载于省高院公报,获得省高院优秀案例评选奖。
    她,通过判决书让当事人相信法官是用睿智在判案。
    她所承办的夏某、翟某等9人聚众斗殴案,被告人否认持械,否认首要分子,亲属上访,当地政府十分重视此案的审判,她撰写了近40页的判决书,思路清晰、逻辑缜密、适用法律准确、说理充分透彻,9名被告人均未上诉,亲属未再上访。
    她,努力将办案与调研、宣传相结合。
    她在承办刑事案件的同时,在省高院《审判研究》上发表了《论转化型抢劫罪成立的条件》、《论我国法官刑事自由载量权的适用范围及合理运作》等调研文章。此外,还长期撰写宣传报道,发出了多份司法建议。
       她,就是泰兴法院刑事审判法官、办案能手朱美凤。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泰兴生活网微信公众号
    泰兴生活资讯服务平台,招聘求职、房屋租售、家政服务、二手闲置等信息发布!

    QQ|挪车码|手机版|经营性ICP:苏B2-20120344|泰兴生活网 ( 苏ICP备19030850号-1 )|苏公安网络备案:32128302001100 @泰兴生活网版权所有

    Discuz! X3.4Powered by © 2001-201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