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4年,她怀孕3次。都说“有妈的孩子像个宝”,而她却让孩子成为自己逃避惩罚的“保护伞”。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前天,当一大腹便便的女子踏进温州平阳人民医院大门时,守候在边上的便衣民警迅速上前将其逮捕。 原来这个女子姓田,贵州沿河县人,是个90后。民警翻开她的案底发现,年仅24岁的田某,已经怀孕3次,还有因盗窃被各地警方抓获的前科。 经办民警告诉说,田某自幼没念过书,很早就出来社会打工赚钱。2008年,她在瑞安打工时认识了后来的老公龚某,之后发现怀孕,她就辞职在家,因没了经济来源,加上龚某的收入又低,田某便铤而走险开始盗窃。第一次被瑞安警方抓获后,因案值不大,田某又在孕期,最后被取保候审而释放。有了这次经验,她有恃无恐,开始了四处盗窃。或许是经常“四处奔波”,8个月后,田某肚子里的胎儿,因缺氧而夭折。 2010年,田某再次怀孕。她开始辗转杭州、宁波、福建等地盗窃,多次被当地警方抓获,但因特殊时期,最后都被取保候审释放了。之后,她顺利产下一子。 今年,田某第3次怀孕。据她交代,今年3月至5月期间,她专门在温州地区各大医院行窃。经调查,田某在平阳人民医院行窃5起,涉案金额近2万元。 据了解,法律规定孕期妇女因涉嫌犯罪被逮捕,不得采取强制措施。在未被法院判刑前,一般由公安机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在判决生效后,暂予监外执行,直到过了孕期和哺乳期(产后12个月)后再收监。 目前,田某因怀孕被警方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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