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减少大气污染,近日,泰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泰州市2014年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的通知》,对市区新建秸秆利用企业、秸秆收集大户等进行补贴。 根据《通知》,今年,市财政对市区新建的收集利用能力超过1500吨、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并正常运转的秸秆收集利用企业(站点)进行补贴。其中,收集利用能力为1500-3000吨的,市财政补贴5万元;3000-5000吨的,补贴7万元;5000吨以上的,补贴10万元。 对秸秆收集利用市级以上财政还按量进行补贴。市区秸秆收集利用量超过1500吨的企业(站点),补贴标准为每吨30元。 镇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得好,也有奖补。市财政对辖区内收集利用量(只统计1500吨以上企业的收集量)在5000-10000吨的市区范围内的镇(涉农街道),奖补3万元;10000吨以上的,奖补5万元。凡当年被卫星监测或省巡查组发现火点的镇(涉农街道)取消奖补资格。 我市鼓励企业对秸秆进行能源化利用。对终端消耗泰州市区秸秆超过2万吨的市区能源化利用企业,市财政按每吨20元进行补贴。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秸秆能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对符合中央资金支持条件的大型秸秆能源化利用企业予以支持。 每年生产的各类农作物秸秆中,大部分需通过运输进行统一堆放和市内外销售,从而达到收储、秸秆气化、固化成型、秸秆食用菌基料、秸秆饲料利用等多种综合利用形式。为保障秸秆运输便捷,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建立健全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对领取“绿色通道”的秸秆运输车辆,各地在本辖区内应提供便利,持有“绿色通道”通行证的车辆在整车运输秸秆时一律免收过路过桥费。 相关新闻: 5月20日起 24小时巡查秸秆禁烧 记者从全市夏季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会上获悉,5月20日起,我市全面启动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市、市(区)、乡镇和村四级秸秆禁烧现场巡查队伍,实行24小时不间断、网络化巡查,巡查情况一日一报,至田间地头无焚烧隐患为止。 巡查的重点区域为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城区周边主要干道以及城市周边乡镇。 市禁烧办将安排专人值班,值班电话:86893980、8689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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