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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主任选举前给村民发购物卡 陷贿选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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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5-21 08: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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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民家收到的超市购物卡

    常熟和甸村的不少村民正在为手上的200元超市购物卡而闹心,“他们送这张卡给我家,虽然没有明说为什么,但大家心里都很清楚,万一上面查起来,怎么办?”

    原来,去年12月初,和甸村进行村主任选举,所有候选人的得票数都没有过半,村委决定进行再次选举。然而,有村民举报称,在第二次选举之前,候选人之一的叶某等人给部分村民发放了200元的超市购物卡,不少村民认为此举属于“贿选”。常熟虞山镇成立调查组,调查后给村民的答复是“证据不足”。

    昨天,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飞”来的200元购物卡

    常熟虞山镇和甸村有260多户,1000多人。据举报人反映,去年12月7日选举村主任,得票最高的一个候选人丁某获得395票,另外一名候选人叶某得票217票,都没有达到半数。按照规定,两个月内必须再次选举。

    就在第二次选举前,不少村民家中都收到一份神秘的“礼物”:面值200元的超市购物卡。而送这些卡的人,是一些平时往来不多或者根本不来往的同组村民。

    让村民更加奇怪的是,这些人送卡的时候,大多是一句话也不说,有的甚至把卡一丢就走人了。

    “虽然他们什么话也不说,但在这个敏感时候突然送卡过来,是什么用心,大家多少明白的。”一名村民告诉记者。

    近日,在知情者的带领下,现代快报记者走访了和甸村的部分村民。提到选举前发放200元购物卡的事情,他们都知道。

    而举报人称,送卡的是候选人叶某,一共买了170张左右面值200元的购物卡,在去年12月23日至26日期间,集中发放给村民。

    村民拿到卡也不敢用

    和甸村村民毛某回忆称,去年12月底的某天下午,平日里不走动的村民毛国庆(音),突然来到他家,“开始什么话也没有讲,就塞了我一张卡,我就问什么东西?毛国庆只说了一句:‘你拿去买点东西。’说完就走人了。”毛某一看,是一张面值200元常客隆超市购物卡。

    毛某说,自己和毛国庆几十年都没有经济上的来往,也没有听说谁家有喜事。“他送我卡,肯定是有原因的,无功不收禄,拿着这张卡的时候,真像一个烫手山芋。”

    毛某后来一想,才明白,毛国庆和叶某平时走得比较近,“送卡的原因,是跟叶某选举有关。”

    另外一名村民则说,“叶某和毛国庆一起来到我家,先拉了几句家常,接着就说,‘谢谢你们帮我选举’,接着,把一张卡放在饭桌上转身就走了。”他们追出门,叶某和毛国庆已经不见踪影了。

    “我想把200元的超市卡还给叶某,但邻居说,村里很多人都收卡了,你还给他,不就表明要和他们作对嘛!”听到邻居的说法,这名村民打消了还卡的念头。不过,这卡他一直没用。

    和甸六组的顾某也收到了购物卡。“中间人是叶某的朋友,直接就说,叶某的卡,你不拿白不拿。”听了这话,顾某就拿了购物卡,不过一直不敢用,“万一哪天出事了,怎么办?”

    调查组称是老板发贺礼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有村民就此事向上级的虞山镇镇政府举报,虞山镇民政办和司法所组成了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2014年1月22日,调查组给出一个答复。

    “调查组说,这些卡是村里一个老板陶某家生了孙子,不办满月酒了,就送张卡,调查组还表示,陶某现在办厂发了财,送卡也是为了答谢当年帮他们家盖房子的人。”举报人告诉记者。

    多名村民表示,大家没有听说陶某家生小孩,而且陶某的厂房是向村里租的,在发卡的时候,陶某还拖欠别人5万元建筑费,还有工人工资没有结算清。“调查组给我们这样的说法,是不是敷衍我们。”一名村民说。

    在2014年1月27日举行的第二次选举中,叶某得票654票,是第一次选举得票数的3倍,成功当上村主任。“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选举票数变化这么大,为什么呢?”一名村民表示不解。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虞山镇民政办的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对此事做了调查,这些卡是陶某出的钱,一共买了60张,发出去30张左右。村民举报后,在调查组的责成下,陶某收回了15张,“给叶某和陶某做了笔录,叶某称对送卡的事情毫不知情。”该负责人说经他们调查,陶某的孙子是在2013年9月出生的。

    该负责人给现代快报记者发了一份《关于丁××等反映“叶×贿选”问题的调查报告》,报告中写道:“2014年1月3日至1月22日由民政、司法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开展了认真调查,调查组先后向12名和甸村村民了解核实相关情况,并做好了笔录。在被调查的人员中,涉及被反映人、发卡人、收卡人、非收卡人等4个类型,8人证明发卡是陶某(发卡人)个人行为,2人听说发卡是为叶某拉票,2人不清楚发卡的具体原因。”

    在另外一份《关于信访人反映和甸村存在贿选情况的答复意见》中,也写明了答复意见:“自调查之日起至2014年1月22日止,从调查材料看,没有确切的证据直接证明‘叶某贿选’……即日起至选举日之内,如有新的情况,将再次组织调查,调查期间不影响和甸村的另行选举工作。如果在另行选举之后有确切的证据证明整个过程有贿选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

    这名负责人表示,如果村民手中有新的证据,可以向调查组举报,他们将继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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