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40万元,每个月有1万元“顾问费”,东莞邦家租赁给出的高额投资回报,冲昏了很多人头脑。在不到两年时间,东莞共有216人被该公司非法吸收6761.39万元,最终公司突然卷钱人去楼空。经过两年调查审理,曾轰动一时的“东莞邦家案”终于有了最新进展,东莞邦家租赁两名高管一审获刑。 然而,这还只是广东邦家租赁公司非法吸金案的冰山一角。5月初,该公司涉嫌集资诈骗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涉案金额高达99 .5亿元,全国16省市约23万人次受害。此案公诉机关称,这些数据刷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涉金融犯罪活动的纪录。 东莞分公司两受审高管都为“80后” 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总部位于广州,蒋洪伟(另案处理)是法定代表人。2010年9月21日,蒋洪伟在东莞注册成立“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简称“东莞邦家租赁”),张某(另案处理)为分公司负责人;邓艳(女,化名,1985年生,湖南人)为执行总监,负责市场部吸收客户投资等业务管理;高明(男,化名,1984年生,湖北人)是市场一部经理,负责管理属下业务员开展吸存业务及与客户签订吸存合同。 东莞市第一法院查明,2010年9月至2012年4月期间,东莞邦家租赁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派业务员前往人员较多的地方派发传单,以租赁汽车、家用电品、健身器材等为幌子,大肆鼓吹该公司的合法性、公司经营的可操作性,并谎称公司有非常好的前景,以骗取群众信任。邓艳和高明作为东莞分公司两高管人员,成为检察机关公诉对象,两人都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部分钱款被用作建四合院买度假村 2012年4月,位于南城鸿福路上的东莞邦家租赁公司突然人去楼空,广大投资客才心慌报警。同年7月11日,分公司执行总监邓艳在广州被警方抓获,11月20日高明接到民警电话后主动投案。 此案庭审时,两被告称吸收来的6700多万元,除了维持公司日常运作外,大部分钱都上交给总公司了。总公司老板蒋洪伟供述称,这笔钱被公司用作购买汽车、家私、电器、健身器材等物品,同时还在北京市怀柔区青龙湖购买了土地并建设四合院、在江西购买波尔山庄度假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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