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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成“杀婴妈妈” 经社工帮教成自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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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6-27 11: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曾因摔死亲生男婴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她是一名被害者,又因无知成为杀人犯。14岁少女王某在老家遭强奸后怀孕。2012年12月29日,王某在深圳出租屋卫生间内产下一男婴,因为害怕,竟然将男婴装进塑料袋里扔出窗外将其摔死。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14岁“杀婴妈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她的遭遇也令人同情,目前,经过社工5个多月的帮教,王某终于克服了心理阴影,成为一名自考生。

    少女成“杀婴妈妈”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福田检察院对该案的案情未做详细披露。据了解,王某案发时年仅14岁。王某,汉族,初中文化程度。王某的父母在深圳打工,王某留守在老家。在老家,王某不幸被人强奸。几个月后,她发现怀孕,看着王某“长胖”家人却一直不知情。2012年12月29日下午,王某就开始肚子疼,凌晨3时多,在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河背村一出租屋的卫生间内产下一男婴。看着婴儿,王某特别害怕,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怕家人和邻居发现,她便将男婴装进塑料袋里,从出租房的厨房窗户扔到楼下,婴儿死亡。

    福田检察院于2013年12月26日对王某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21日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回到社会成为自考生

    据档案记录,案发后王某精神压力很大,有中度抑郁,不愿与外界接触,且对生活失去信心,谈及过去以及生下的孩子时非常恐惧,内心有很强的负罪感。怎样才能让14岁的少女重新社工帮教让王某回到社会走出阴影回到社会呢?

    虽然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但整个案件受理期内以及法院审理案件期内,帮教工作一直未中断。在判决后,福田检方与司法局沟通协商,确定由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以便其监护人、保证人协助进行社区矫正;同时,社工帮教工作继续跟进,以使王某能回归正常的生活状态,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9月,华富街道社工也开始介入本案,进行了为期5个月的帮教,如今王某重拾了对生活的信心。今年2月,王某进入深圳市某学院就读销售管理专科专业,成为一名自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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