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的女孩叫汪玲(化名),象山人。 2006年底,她经人介绍,认识了大她两岁的徐军(化名)。第二年,两人开始同居。 2009年底,两人在宁波市区买了一套房,徐军付了20多万元的首付,房产证上写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还表明各占50%产权。 去年3月2日,两人按照农村习俗办了婚礼,但一直没领证。 汪玲催了几次,但徐军总以自己是集体户口、手续麻烦为由,让她再等等。 办完婚礼没多久,汪玲回到象山居住。徐军则调到了宁波市区,只有周末才会回象山相聚。 去年12月的一个周末,汪玲偶然回了宁波的房子里,想给徐军一个惊喜。 结果她自己先被吓住了:在一个抽屉里,她发现一张婚纱照和请帖,照片上的男主角是“老公”徐军,女主角却是别的女人。再看看请帖,是2011年2月22日的,距她和徐军的婚礼,仅仅相隔了20天。 谎言被拆穿了,徐军索性摊牌了:“我和你没有领证,不是真正的夫妻,我仍然有选择的权利。我对你已经没有感情了,我发现她才是我的真爱。” 心灰意冷的汪玲告上法庭,决定要回自己应得的半套房子。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房产证中写明,双方对房屋各享有50%的份额,汪玲应享受房屋财产权。 昨天,鄞州法院一审判决,房屋归徐军所有,尚余按揭贷款本金由徐军负责偿还,徐军支付汪玲共有房屋折价款36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