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近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乌鲁木齐、阿克苏、喀什、和田四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爆炸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玉山江·吾许尔、玉苏甫·吾买尔尼亚孜、玉苏普·艾合麦提等5案8名罪犯执行死刑。 据悉,这5起案件涉及北京天安门广场暴力恐怖案,阿克苏地区抢夺枪支、袭警案,喀什地区非法制爆案、故意杀人案,和田地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放火焚烧检查站、杀害国家干部案。 经法院判决认定,自2011年起,被告人玉山江·吾许尔、玉苏甫·吾买尔尼亚孜、玉苏普·艾合麦提伙同吾斯曼·艾山(已死亡)等人以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为目的,多次收听观看宣扬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内容的音视频,纠集发展成员,逐步形成恐怖组织。2013年10月7日,上述被告人先后赶往北京会合,尔后购买汽车、汽油、刀剑、防毒面具等作案工具,共同策划暴力恐怖袭击活动。2013年10月28日12时许,吾斯曼·艾山伙同他人驾驶越野车,连续冲撞天安门广场前的行人,造成3名无辜群众死亡,39人受伤。后玉山江·吾许尔等3名被告人在新疆被抓获。法院经依法公开审理,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玉山江·吾许尔、玉苏甫·吾买尔尼亚孜、玉苏普·艾合麦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他案件 2013年6月28日,阿克苏地区乌什县两名执勤民警在处置一起暴恐案件时遭遇暴徒袭击,被告人肉则·艾则孜抢夺受伤民警的枪支,并向两位民警开枪。 2013年1月18日,阿布都沙拉木·艾力木伙同他人携带爆炸装置,在“迁徙”、偷越国境途中被抓获。 2013年4月18日,买买提·托合提玉苏普持刀闯入一群众家中并将其杀害。 2011年10月至12月期间,阿卜杜莫敏·伊敏带领比拉力·拜尔迪等恐怖组织成员放火烧毁两处治安检查站值班房和两辆警车。2013年12月13日,将和田地区林业局一干部劫持并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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