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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都收到匿名举报信称,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原局长罗演广今年初辞去公职身份,进入祥祺集团任副总裁兼祥祺地产公司总经理。举报信声称此举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利益回避的规定,坪山新区有关部门表示正在与深圳市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匿名信:前局长违反公务员法 这封举报信称,罗演广从2002年开始先后担任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地政处副处长、市国土房产局直属分局副局长、市规划国土委员会第一直属管理局副局长等职。2009年11月因拥有两本护照和涉及一起千万元纠纷案而受到停职处分。2010年11月调任规土委坪山管理局副局长,2013年到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土地监察局)任大队(局)长。2015年1月罗演广辞职下海,到祥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深圳祥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其公司开发的“祥祺·滨河名苑”位于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办六联社区洋岭路与坪河东路交会处。 举报信声称:罗违反了《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人社部发[2009]69号)第十五条,公务员辞去公职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它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它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人事局:今日通报调查情况 上述匿名信并未留下任何有效姓名和联系方式,南都记者前日下午联系到被举报的罗演广辞职前所在的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该局一位科室负责人表示,罗确实已于年初辞职,目前职位已经由新来的官员接替,但对于罗是否出任地产公司老总,这位负责人表示并不清楚。 “关于他这个情况,我们也不好界定,目前正在跟市里面沟通,一起来了解情况。”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一位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因为单位较少遇到这种案例,公职人员离职后是否在从事与之前职务相关的行业,仍需要根据公务员法进行界定。 这位负责人表示,罗在职时管辖范围在坪山,去职后进入的公司总部在福田,而举报人所称的地产项目又在坪山,罗的行为是否违规需要界定,但他亦表达私人看法,“目前看应该是存在利益冲突的问题”。 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离职公职人员涉及以上问题的,须有原所在单位上级部门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坪山新区是否有责任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上述负责人表示,将于今日通报调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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