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蓝天
正文
原来我们都不是中国国民!只是居住在大陆的中国人!
有一天,当我与泰国的朋友互看对方身份证时,泰国朋友突然疑惑地问我:“你到现在还不是中国国民吗?” “我是中国国民呀,我的中国身份证是真实的!”我答。 泰国朋友笑了笑说:“你拥有的只是中华民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而不是国民身份证!” “这有什么区别吗?”我奇怪地反问。 泰国朋友解释说:“我不知道你们中国人的看法,但我们泰国人认为国民与居民区别大了,国民是指一个国家的人民,是可以享受国民待遇的,有权利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而居民只是暂时居住在一个国家的人,他们不可以享受国民同等待遇,不可以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就如同你们中国国民党的残军后代一样,他们也是居住在我们泰国的合法居民,他们有权利居住在泰国,但他们不可以象我这样的泰国国民一样享受国民待遇,没有权利参与我们国家事务的管理!我的身份证就写着:泰国国民身份证!” 泰国朋友的一席话顿时令我眼界大开,以前我也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后来,我查了一下新华字典结果大吃一惊,新华字典上既没有“国民”一词的解释,也没有“公民”一词的解释,只有“居住”一词的解释是:较长时间居住在一个地方!我又查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是这样说的:为了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的身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一直以为我都以为自己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中国人,并为此而骄傲,但直至今天我才发现事实上我们只不过是较长时间居住在这个国家的人而已!当然,这就很好地解释了什么是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是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非国民;没有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是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不是国民,所以我们的土地被没收、房屋被强拆就理所当然了;享受不了国家应该提供的各项福利,也是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并非国民!就如同虽然我们可以到全国任何地方居住,居住地政府可以发给我们一个居住证(以前叫暂住证),让我们可以在当地合法居住,但我们不可以享受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待遇,也没有权利参与当地事务的管理是一样的道理!因为我们只是居民,而不是国民!
前段时间有一个很火的帖——《没有了国家,你们什么都不是》,枪手在文中罗列了种种理由,无非就是想告诉中国人:没有了党,没有了国家,你们中国人什么都不是!只是如今的中国人,我们有了党、也有了国家,但我们依然什么都不是——除了纳税是我们的,其它什么都不是我们的!我们甚至还不是这个国家的国民,仅仅只是居民!!
国民与居民,看似只有一字之差,内涵实则天壤之别!国民说明国家的一切都是人民的,所以人民有权管理政府;而居民则说明人民的一切都是政府的,人民无权管理国家;根本就是二个完全相反的概念!世界上也没有几个国家为自己的国民发居民身份证的!或许有人会说:香港和澳门也是发居民身份证的。只是要知道香港和澳门只是中国的一个行政区,他们自己管理自己当然只能发放居民身份证了,如果他们也可以自己发放国民身份证的话,既不变成他们也是一个国家了吗?
我不知道这是执政者粗心大意,一时疏漏,还是故意为之,在玩文字游戏?如果是执政者粗心大意,一时疏漏,我希望他们在新一轮的户籍改革当中能够把做国民的权利还给我们,为我们中国人颁发“中国国民身份证”,让我们中国人能够做堂堂正正地做中国国民,而非中国居民!毕竟我们中国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自出生之时起就是合法的中国国民,而非只是居民!只有那些从德国或俄罗斯来我们国家居住的外国人才应该叫“居民”!
他们为啥叫你“人民”?不叫你“公民”?
文/思明洲
香港凤凰周刊
希特勒、墨索里尼、斯大林、查韦斯、卡斯特罗,都不约而同把民众叫做人民。
他们为啥叫你“人民”,不叫你“公民”?因为人民是政治概念,公民是法律概念。
政治里的人民,是没名没姓的群体,他们侵犯任何个人都不等于侵犯“人民利益”;
法律上的公民,是有名有姓的个体,他们只要侵犯一个公民就是侵犯“公民权益”。
发现没有?你可以说“我是一个公民”,却无法说“我是一个人民”,否则很拗口。
文革时期,傲慢的服务员常对顾客呵斥:“为人民服务,不等于为你服务!”
如果你还以人民自居,那么人民公仆也会告诉你:“你只是你,不能代表人民。”
谁才能代表群体性的人民?只能是公仆;公民是个体概念,谁都代表不了你。
规律是,只要没名没姓,无论人或物,都容易遭到操控或侵犯。
有人为啥热衷公有制?公有制财富是没名没姓的,易于浑水摸鱼任由他们垄断和支配;
有人为啥反对私有化?私有制财产是有名有姓的,除非公然打劫,否则他们很难下手。
公有制里的人民都没名没姓,所以被下岗、被强迁,基本没有还手之力;
私有制里的公民都有名有姓,自由谋生、自由迁徙,很难进行人身控制。
最后,人民的反义词是敌人;公民的反义词是奴才。
当你甘愿为奴,你就是人民;如你想当公民,你就可能沦为人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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