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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法院关于“**法警保养情妇”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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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9-4-28 17:00
  • 签到天数: 101 天

    [LV.6]常住居民II

    发表于 2015-5-12 0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泰兴生活网编辑部语:
          不管事情最后结果如何,不论发帖者出于何种动机,我们应该为泰兴法院这种重视网络舆情,面对事件不推诿,不打马虎眼的行为点赞。我们再次呼吁广大网友,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意自己的网络言行,文明上网,理性讨论,再次感谢泰兴法院对网络舆情的重视。(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泰兴生活网对泰兴法院给予的书面答复涉及姓名部分,做了*号处理)(对于该贴文,网站已采取了删帖操作,发帖网友有异议请跟网站取得联系,谢谢)
                                        泰兴生活网编辑部
                                            5月12日

    相关贴文截图:
    11.jpg






    关于网友发帖反映泰兴法院法警队**
    有关问题的答复
    近日,网友“情妇反腐777”在天涯论坛、泰兴生活网、泰州泰无聊等网站发帖,反映本院法警**与一名Huo姓女子一直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针对此舆情,我院党组高度重视,责成专人对此事件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被反映人**,现为本院司法警察。根据网贴所提及情况,本院向Xue先生及其妻Huo女士了解情况,Xue先生表示其本人并未向省委巡视组写过信,也未在天涯论坛、泰兴生活网、泰无聊等网站发过贴,**与其妻Huo女士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调查中,**与Huo女士也均否认两人之间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
    根据目前调查情况,不能认定该网络发帖所反映的情况。发帖人如有确凿证据,请于两日内向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523-87991127),一经查实,本院绝不包庇纵容。如无相关证据,请本着尊重事实、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删除网贴,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泰兴市人民法院纪检组
        2015年5月11日

    【免责声明】:泰兴生活网所使用的文章、图片及音乐属于相关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敬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及时处理(微信3119518)。
    帝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5-12 08: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12 08:0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5-12 08: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清者自清!

    点评

    这个社会有“清者”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12 0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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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24 10:19
  • 签到天数: 39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5-12 08: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这个可以有,为法院点赞!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1-4 07:47
  • 签到天数: 9 天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5-5-12 08: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有点乱了,希望这就是事实和真相,不要再山路十八弯了!

    点评

    听过 九九八十一难 不?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12 08:26
    帝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5-12 08: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5-5-29 07:37
  • 签到天数: 38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5-12 08: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一般捕风捉影的事,我基本不去看,有些事,特别牵扯到个人隐私的,一定要有证据,否则你懂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1 08:36
  • 签到天数: 17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原本结果就可以想像得出来。
    帝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5-12 08:26: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5-30 10:14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5-5-12 08: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我不去管结果,这个应该是人家私底下的事,我关心的是单位的态度,最起码现在没一味否定,进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5-12 09:0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人家的私事,我们就不要去讨论了,这些事是愿打愿挨的。
    假如法院关于自己的声誉不闻不问那就不对了
    幸好!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9 10:00
  • 签到天数: 425 天

    [LV.9]以坛为家II

    发表于 2015-5-12 10: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三个当事人都否认的事,发贴者抖出来是啥用意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21 08:0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5-12 10:50: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一笑而过.....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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