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籍26岁的男子娄某因从小喜欢饲养宠物,便从网上买了一条缅甸蟒在家饲养,今年5月16日,娄某被警方以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刑事拘留,6月2日,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娄某。
据七星关区检察院审理查明,娄某于去年9月5日通过QQ聊天软件认识网上出售缅甸蟒的李某,由于娄某和李某都知道买卖缅甸蟒是违法的,娄某只好通过在网上拍饲养箱的方式,以45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条缅甸蟒,并对其精心饲养。
今年4月21日,七星关区警方接到陕西省商洛市森林公安局将娄某收购缅甸蟒的线索按照分别立案侦查、分别移送起诉的原则,由两地协作共同办理的函,七星关区警方于5月15日将娄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这条缅甸蟒,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娄某购买的缅甸蟒也叫黄金蟒,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七星关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娄某明知缅甸蟒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仍然予以收购,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非法收购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数量认定标准,蟒蛇(一级保护动物)情节严重数量为两条,娄某收购的缅甸蟒数量为一条,没有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在量刑上属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娄某是出于喜欢动物而收购缅甸蟒自己饲养,并未用于出售等牟利行为,也未对缅甸蟒进行伤害,其主观恶意和社会危险性不大,七星关区检察院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娄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