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桃僵找人假扮骗贷 火眼金睛法官终还真相 苏报讯(记者 张帅 通讯员 茹艳爽)一男子以夫妻双方名义向银行借款,逾期后下落不明,妻子却在法庭指出她与丈夫早在借款日期前已离婚且对借款并不知情。最近,姑苏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蹊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最终认定妻子是被人冒名顶替。 2014年9月,某银行把李女士和她丈夫吴先生告到姑苏区法院,诉称这对夫妻于2012年11月借款30万元买汽车,但借款到期后未还本付息。 因吴先生早已下落不明,李女士出庭应诉、她的答辩让银行愕然。她称,自己从未向银行借款,而且与吴先生早在2008年就已离婚,之后双方再无任何联系。但是,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借款合同上李女士签字是真实的。 姑苏区法院的承办法官通过细心审查,发现李女士在银行所留的身份证与其携带的身份证有效期不一致,而李女士在借款之前就已经更换了身份证,旧的身份证本应已经回收。 李女士之前在一家医院工作,法官到该医院调查,不料该医院已与其他医院合并重组。法官与医院领导进行了沟通协调,终于在一份会议记录中找到了李女士的签名字样。然后,李女士对原司法鉴定意见书提出复议。复议结果是,借款合同上“李女士”签名不是李女士所留。随后承办法官来到涉案银行,要求银行提供李女士和吴先生借款时的录像资料,经仔细辨认,录像中的“李女士”虽与李女士十分相像,但是通过一些细节特征,能分辨出并非同一人。 目前,这起金融借款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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