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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报道是假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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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7-10 07: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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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6月底到7月初,“僵尸肉”的报道沸沸扬扬,但通过对新闻线索的核实,发现这是一起无中生有的报道。这或许将成为中国新闻史上不太光彩的一页。

    文/洪广玉(食品安全资深记者)

    从6月底到现在,“僵尸肉”的报道一直在刷屏,百度搜索页面达到24800000个。

    但是,“封存了三四十年的肉”拿出来重新卖,你难道没起点疑心?

    先来回顾这次舆论风暴是怎么兴起的:

    从6月1号开始,海关总署开展了一项打击冻品走私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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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日,新华网(长沙)以“长沙海关查获涉嫌走私冻牛肉20余吨”为题进行报道。作为官媒进行了报道,很正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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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日,新华网从总体上报道了全国各海关的“战果”。总之,这些内容看起来像是海关总署每年的例行工作,并没有引起太多关注。

    转折点来了,6月23日,新华网(长沙)发表了一篇标题为“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的报道,访报道算是对长沙海关破获的案件的深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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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首次给“僵尸肉”命名!

    报道里出现了“剧情”:记者了解到,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在6月的海关打击冻肉走私的专项行动中,有“80后”缉私人员在广西某口岸查处了一批比他年纪还大的“70后”冻肉。

    从这里开始,“僵尸肉”的说法迅速传开,舆论被引爆了,新京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都有跟进报道,还引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得有板有眼。后来央视、人民日报也加入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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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也吓得不轻啊!有媒体报道,某男子买鸡怀疑遇到“僵尸肉”,老板为证清白自己喝下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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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是为了交待得更清楚,7月2日,新华网(南宁)发表了名为“揭开冻品走私利益链:竟有冻品封存于1967年”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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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篇进一步坐实僵尸肉的年龄,称:

    南宁市警方在查获一批走私冻品时,发现其中一些鸡爪包装袋上印制的包装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其中时间最长的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并暗示这些僵尸肉是越战时的储备肉。

    作为普通读者,读到这里,其实是不太容易发现问题的,但是作为媒体人还会觉得有点不对劲,在这些报道中,引用的信息源非常模糊,表述得很不规范,比如“记者了解到……”记者是从哪了解到的?是怎样了解到的?广西某口岸是哪个口岸?哪个“80后”?

    就算记者确实有听到,这个“80后”说的就是真的吗?

    好了,轮到我这种不嫌事多的媒体人干活了:

    为了核实这些报道,我对涉及到的部门分别再次采访。

    (以下均为电话采访内容,没法提供图片证明了,不过,如有媒体同行感兴趣,我可以提供所有受访人的录音、联系方式供查证)

    首先出场的是长沙海关的回应(媒体最早提到的海关),缉私局副局长杨波的话:

    “我们并没有查到过僵尸肉,这是全国一起搞的行动,其它局有没有查到我不知道,反正我们没有,也从来没有对外发布过这样的消息。”

    既然可能是“广西某口岸”查处的,所以又联系到了广西南宁海关宣传科,这是张姓科长的话:

    “最近太多这样的报道,我们已经专门核实过了,我们从来没提供过这样的消息,既没有说过僵尸肉的事,也没有说过年份的问题,是谁发的稿子,你们就去问谁吧。”

    我补了一句,那你们在工作中有查到过这种肉吗?(指封存几十年的),张科长肯定地说:从没有在工作中查到过这种年份的肉。

    张科长最后提醒我,早在2013年,网上就有“南宁警方发现封存于1967年的肉”的报道。

    继续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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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搜到的一篇比较早的报道,是温州日报的值得注意的是,该文最后注明“据新华社”!!!

    其中有一段内容是:

    今年5月(指2013年),南宁市警方曾在一窝点缴获20多吨假冒伪劣凤爪成品及鸡爪、牛百叶、牛黄喉等走私原材料。而在这一窝点的冷藏库里,民警发现其中一些原材料(鸡爪)包装袋上印制的包装日期竟然是三四十年前,其中“资历”最老的鸡爪,包装日期显示封存于1967年。

    注意,该文中并没有具体警方人士接受采访,更没提这些肉是战时储备肉。然而,这就是所谓“僵尸肉”能追溯到的最早源头。通过百度搜索的时间设定,已经找不到更早的提及陈年走私肉的新闻。

    最后,记者联系到“南宁警方”,也就是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宣传处一位吕姓负责人回应:

    “这个报道出来后(指13年7月),我们就查过,我们从来没有办过这样的案子,也从来没对外发布过这类信息。真的是莫名其妙的事。”

    吕姓负责人回忆说:

    “2013年时,广西壮族自治区某部门组织了一个“打击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这个活动上有展示一些假货和不合格产品,只因为在南宁市举办的,媒体就以为是南宁市公安局举办的。而相关报道是媒体在活动中自己挖出来的,南宁警方完全不知情。”

    我又问,有没有可能民警私下接受采访?吕回复说“都没有这个案子,怎么接受采访?”

    为了不放过任何一丝可能,我又拔通了广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电话,询问2013年的这则报道是否属实,宣传科许姓负责人向多部门核实后,回复道:没有发布过相关信息。

    由此可见,没有任何官方发布过查获所谓“封存三四十年”的肉。至于2013年的那则报道是如何出炉的,已难以考证,但从新闻报道的角度来看,它没有确切的信息源,也缺乏案件具体地点、当事人这样的新闻细节,很难让人相信。

    总体来说,走私肉是一直存在的,但“僵尸肉”(特指封存几十年的肉)的报道,是从一则“旧闻”不断嫁接、演绎而来的:将一个“窝点”演绎成海关全面查获,将2013年拉伸到今年,将凤爪外延到猪肉、牛肉等所有走私肉,再将数量臆想为“今年海关查获的42万吨当中的一部分”,再补充一个所谓“战时储备肉”的解释……齐活了。

    但是,将“包装日期为1967年”的凤爪”解释为越战时的美国储备肉,也编得太不像话了:

    没错,吃凤爪是中国人的独有爱好,从上个世纪直到今天,美国人不吃凤爪,欧洲人也不吃。

    (本文得到中国农业大学罗云波教授的指导和帮助。欢迎转发,但请注明出自微信公众号“食品安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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