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出租车司机受审否认指控,以为是其他车辆掉落物品未停车查看;监控等证据显示死者自行倒地 去年12月5日夜里,52岁的出租车司机王少华营运途经东城区崇文门路口附近时,因躲闪不及轧死躺在路中间的“醉汉”席某。后经公安部门认定,在事故中王少华负主要责任,席某负次要责任。昨日,被控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王少华在东城法院受审,他称当时以为轧到的是其他车上坠落的物体,所以才没停车查看,而是继续载客行驶。 机动车道撞亡倒卧男子 检方指控,去年12月5日晚9点40分,王少华驾驶的出租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路口南100米处,遇席某倒卧于机动车道,王少华所驾车辆底盘拖带席某后驾车逃逸,造成席某当场死亡。 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王少华驾驶机动车在行驶中未及时发现情况,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主要责任。席某因在机动车道内发生交通事故,认定负事故次要责任。此外,在席某体内检测出酒精。 检方认为,王少华涉嫌交通肇事罪,且在案发后经传唤自动到案,建议法庭予以从轻处罚。 肇事司机自辩不知轧人 在法庭上,王少华承认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但对被认定的肇事后逃逸不认可。 据王少华称,当时他载客运营以约60公里/时的车速行驶,突然看到前方有个“黑疙瘩”。“当时我前面六七米的地方有车,前车躲开后我发现时已经晚了”,王少华说,自己虽然采取紧急避让措施,但右侧车轮还是轧到了“大黑疙瘩”。 王少华回忆,轧过时车“咯噔”一下,其当时猜想是其他车掉下的物品,因此他没有停车查看,就继续运营了。案发当晚11点,在得知自己被传唤后前往交通队。 “我认为我的责任是开过去后应该停下来看看,他先违法躺在那儿了,当时事情出得紧急,我当时根本没看清这人,也没想到会有人,那个地方也不应该有人。”在做最后陈述时,王少华强调了自己不认罪的理由。 本案未当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