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一小伙打工怕吃苦,辞职被父亲训斥后赌气不回家,没钱花的他动了歪念头,凌晨频频“光顾”菜场。他1个月行窃了9次,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昨天,泰兴警方公布了这起案件,同时提醒摊贩莫把现金留在菜场内。 千元硬币不翼而飞 泰兴市民朱桂芳在当地国庆桥菜场卖猪肉。因为生意很好,所以她经常到银行兑换零钱,用不完的就放进柜台下面铁柜中的一个盒子里。 9月中旬一天凌晨5点多,朱桂芳来到摊位时发现,摆放零钱的盒子竟然放在柜台上。打开一看,里面空空如也。 两天前,朱桂芳兑换了2000元硬币,案发时用了一半多一点。 朱桂芳立即报警。民警到场调查时发现,一蔬菜摊贩不久前也遭遇小偷。只是损失不大,没有及时报警。 两家失窃都是同一原因,每天都有大量找剩的零钱,因为嫌重怕麻烦就没有带回家,而是锁在摊位内的铁柜子中,所以被小偷撬开后一扫光。 庆幸的是,菜场内一共安装了27个监控摄像头。经过仔细调阅,民警终于发现了小偷的踪迹。10月8日凌晨的监控画面清楚显示,小偷身材瘦长,戴着墨镜,穿横条上衣,这为警方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线索。 小伙一月行窃9次 办案民警判断,小偷年纪不大,可能经常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于是就到各个网吧进行盘查。10月10日,民警在辖区内的一家网吧盘查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神色慌张,说话前言不搭后语,随后将他带回派出所审讯。 该男子姓蔡,今年23岁,家住泰兴市新街镇。蔡某交代了多次在泰兴城区各个菜场偷盗零钱的犯罪事实。从9月到10月,他先后在泰兴城区四牌楼菜场偷盗2次,国庆桥菜场偷盗3次,新区菜场偷盗2次,西门菜场和荷花池市场偷盗各1次。 蔡某说,每次偷的钱有多有少,最少的只有二三十元,最多的时候近千元。蔡某的主要开支就是泡网吧和吃饭。一旦身上没钱了,蔡某就在凌晨到菜场偷一次,偷来的钱全被他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目前,蔡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好逸恶劳铤而走险 蔡某交代,他初中毕业后就没有上学,17岁开始跟叔叔学电焊,学成之后就在外地打工,每月工资能拿到四五千元。“这工作不适合年轻人做,老是待在一个地方,和外面没有什么接触。”但时间久了,蔡某感觉长期做这份工作很无聊。 蔡某叔叔得知后,今年8月帮他在苏州找了另一份电焊工工作。上班才一个星期,蔡某就嫌太苦不干了,结清工资后回泰兴了。得知儿子辞职的消息后,蔡某父亲在电话里责备了他几句,让他找不到工作就别回去。 蔡某一赌气就没有回家,而是每天泡在泰兴城区的几家网吧里。不料没过几天,钱包和手机都丢了,蔡某感觉没脸回家见父母,过了几天身无分文的日子后,他想到了去偷。“我胆子小。”蔡某说,之所以盯上菜场,是因为那里晚上没有人,时间都在凌晨1、2点。 民警提醒,菜场晚上没人管理,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因此建议广大业主,要提高警惕做好防范,不要将现金留在菜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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