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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一网民网上发布虚构事实被拘留(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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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5-11-4 11:0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11月3日,泰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会同黄桥分局,对在网上发布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人员王某(男,18岁,泰兴市黄桥镇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


    13.jpg


    经查,10月31日凌晨,泰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网民在其QQ空间中转发了一段题为《泰兴的混混真牛逼》的视频。视频中,数名身穿制服,手拿盾牌的人被十多名手持钢管的人追打,画面还显示,一身穿制服的男子被打倒在地后,又遭数人围殴,场面十分混乱。此视频时长约2分钟,至11月2日,视频在泰兴众多微信号和微信群中扩散,且在该网民的QQ空间中已获1800多个赞和4条评论,社会反响强烈。


    调查显示,近期泰兴警方未接到此类警情报警或群众举报,视频中的地点不是泰兴。随后民警对发贴人展开调查,发现该网民是转发其好友王某QQ私密空间内的一段视频,原标题为《老日神了,泰兴的防暴警察真垃圾》,已被转发400多次,评论18条。进一步调查发现,王某曾两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10月29日,王从其朋友处获得视频后,未经考证,出于好玩,即自编标题,将视频发布到自己的私密空间,供好友浏览。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互联网是一个公共的、开放的空间,要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上谣言,不信谣,不传谣,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主动、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加大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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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帝甲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5-11-4 13:2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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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2-23 21:51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今天真的不知道什么是该发,什么是不该发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21 08:05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5-11-10 21: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江苏泰州
    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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