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9日起至7月31日,虹桥镇将按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强化监督检查”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提升扶贫领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水平,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稳步发展。 根据“泰兴市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2012年以来,省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和市骨干企业对挂钩帮扶村的支持资金和项目建设、各类农民(职业技能、电子商务)培训补助经费、农村公共运行维护专项资金、城乡低保人员的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等生活补助资金、就业困难人员补助和吸纳下岗职工社会保险补贴、农村水利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他省市扶持性涉农项目和资金;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为资金分配拨付、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情况,突出纠治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显失公平;虚报冒领、私分补贴资金和补偿款;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多头申报、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拨付款方式等;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以及其它违规违纪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将分组织准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处理整改四个阶段进行。虹桥工业园区(镇)财政分局、经济服务中心、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公路管理办、劳服所、农技服务中心、水利站、民政办等部门和各村(居)将密切配合、共同协作。对违规违纪行为,镇纪委将快查快结;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坚持查处与整改相结合,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剖析问题根源,加强教育监管,推动建章立制,筑牢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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