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我市召开劳模推荐评选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讨论泰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荣华出席。 会上,市总工会就劳模评选工作作了具体说明。据了解,今年我市将评选出21名泰州市劳模,主要为近三年来在我市改革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民、科教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 本次劳模推荐评选将坚持面向基层、坚持群众路线、严格推荐程序,以及严肃推荐纪律的要求,推荐工业、农业、社会民生等行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阶层工作者,弘扬劳模精神,激励和鼓舞全市人民为奋力开启“十三五”新征程,实现“全面领先苏中、加快融入苏南,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本次劳模推荐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6日前),组织推荐阶段(5月17日-5月31日)和审定上报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刘荣华要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劳模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确保质量,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和公信力;要规范程序,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公认;市总工会要加强业务培训和辅导,确保各部门、单位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和操作流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通力协作,确保推荐评选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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