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泰兴生活网多名网友,通过网站发帖,微信,qq,电话等方式向泰兴生活网爆料
泰兴检察院声明 泰兴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在今日凌晨1点14分发布“声明”
声明全文:
4月7日晚9时许,我院警务科刘*(泰兴生活网注:声明原文为当事人实名发布,泰兴生活网编辑整理时进行处理)驾驶车牌号为苏MB029警车前往办案工作区,行至泰兴市上东一 品小区门口时,由北向南撞向对面车道的车辆,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我院正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依规依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8日 泰兴生活网编辑语
这二天的网络舆情火不过泸县中学生坠楼事件。用我们编辑的眼光,前后看下来,事件很简单,就是个初中生不小心坠楼死亡事件。那为什么就引发网民质疑,谣言满天,甚至新华社“老羞成怒”几问当地政府,从而引发成为一个全民,全社会讨论的热点事件呢?我们的答案是:仅因地方及相关部门的舆情应对得负分引发的。
----现在在公众场合发生的还有什么能瞒得住,编得了的吗?!答案肯定是“没有!”。积极应对,坦诚交流,给真相,是王道也是唯一!
这点我要先赞下泰兴检察院。
10点左右,泰兴生活网接到网友关于此事件爆料
10点12分泰兴生活网值班编辑联系上了泰兴检察院办公室
“恰有此事,详情,我们现在在现场了解,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你们通报详情及处理情况!”
10点29分检察院继续来电
“网传的酒驾,我们也在等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请网站帮我们转达我们的态度---事件查实,无论涉及谁,绝不姑息!绝不袒护!”
---任何单位,部门总有那么几个“不自觉”,这个时候我们就看整体,看单位领头人的态度了。事件发生,第一时间给态度,必须点赞!
当然该事件,我们还会进步跟踪,有处理结果我们也会公开发布,在结果出来前,泰兴生活网提醒广大市民,本着对当事人,对检察院声誉负责任的态度,对于“公车私用”对于“酒驾”请用“疑似”---我们坚信事件定会水落石出。
我们编辑也仔细阅读了检察院今天凌晨的“声明”,根据网友爆料信息,我们提出几点疑问:
1,“苏MB029警车前往办案工作区”,对于这样的表述我们不太理解:事发9点多10点不到,星期五晚上,明显饭后(甚至是酒后),事件当事人着便装,请问,这些表象怎能跟“前往办案工作区”联系得起来?
2,据网友提供的视频及照片资料,当事人酒精检测数值116(下文有相关图片资料),作为一个执法机构,掌握这些界定是否酒驾的简单常识应该不难,“声明”里为什么不对此进行说明?
这是个什么样的舆论环境呢?是一个人人举着手机,人人都是“媒体”的年代。互联网,自媒体无论你认可还是不认可,他已然存在,还相当活跃。
你是妥善使用,积极面对,还是继续固执,不以为然,就看你了!
我们一直强调,作为一个个体都已经学会了使用互联网声张自己的权利,作为一个部门单位还处于“应对!”“应对!”“应对!”的尴尬境地。不是互联网如洪荒猛兽只是你不与时俱进!
网友爆料详情
注:网友爆料含二段视频信息(1为事故现场视频;1为当事人测酒精含量视频),事件未能完全核实,恐会侵犯当事人隐私,泰兴生活网不予发布。网友爆料图片,泰兴生活网也作一定技术处理;
网友爆料内容:
“就在刚才,职校东,上东一名那里。
个有数呀?酒精检测116,据说这个人叫刘*,泰兴检察院的,这么晚把公车开出去喝酒,没得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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