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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检察院一科长醉驾公车酿事故,已被警方刑事立案,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详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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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7-4-9 08:5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昨晚,泰兴检察院一警车疑似“酒驾”“公车私用”发生车祸(含泰兴检察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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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网站,我们唯一要讲的----在昨天内容下出现这样的留言,写这个的网友你太过分了!!给这段留言点赞的网友你们也太过分了!!---对于“酒驾”我们是这样认为的:坚决杜绝!坚决地!你可以不喜欢不认可泰兴生活网这个平台,但你无视法律,道德,我们很坚定地跟你讲----慢走,不送!我想在此事上我们完全可以代表我们平台全体网友,我们都不喜欢!请慢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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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故发生后,泰州市检察院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并责成泰兴市检察院停止刘军的一切职务,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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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州检察院通报
    泰州市检察院调查组对泰兴市检察院警务科科长刘军4月7日晚发生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调查。经询问当事人、知情人及查阅监控等相关资料,初步查明:4月7日晚,刘军参加家庭聚会,饮酒后回单位驾驶警车,在前往办案工作区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据泰兴市公安局血样送检,当晚刘军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醉驾”标准。4月8日下午,泰兴市公安局已依法刑事立案,检察机关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泰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立即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泰兴市检察院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切实体现从严治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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