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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今年7月起,每年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切”出5000万元,实施大病精准扶贫,解决或缓解3.1万名低收入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中国江苏网:通讯员宏伟戴锋记者邱骏)
“在前期‘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我们发现低收入群体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突出,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和城乡居民家庭幸福。”泰兴市委书记张育林说,除发动走访的党员干部捐款捐物外,作为一级党委、政府,更应从制度层面出台相应的政策,实施定向、精准扶贫,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低收入群体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为此,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泰兴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精准扶贫实施办法》,对三类对象实施大病精准扶贫:在泰兴市扶贫办建档立卡并已参加泰兴市基本医疗保险且未脱贫的低收入人口;由泰兴市总工会认定的已参加泰兴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及困难职工;患重大疾病且在一年内住院医疗费用达20万元及以上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上述三类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予以再报销,具体报销标准根据基金结余情况以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困难职工、患重大疾病人员医疗费用发生情况综合确定。”泰兴市人社局局长管国堂介绍,异地就医或转外就医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在门诊或就医地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治疗以及购药的政策范围内医保费用,经其提供所住医院相关治疗病历资料或主治医生出具的外出检查、治疗以及购药证明材料并加盖医院医保办公章后,可以纳入住院费用按泰兴市职工医保政策予以报销。
“泰兴医保经办机构已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困难职工、患重大疾病人员做好了身份信息标识。一旦发生住院医疗费用需再报销救助的,医保经办机构会及时提醒,确保精准扶贫、一个不漏。”管国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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