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想都吓得怕!
那一口口喝进嘴里的、好吃得恨不能撒口水的美味羊肉汤,里头居然加了罂粟粉……4月15日,靖江这家店的老板被判刑。
”
50多岁的陈某(化姓)烧得一手好菜。大概七八年前,他和家人在靖江西来镇附近开了一家羊肉店。因店在城郊,加上迎来送往的基本是过路的大货车司机或是匆匆过客,生意并不好。
陈某愁呀,咋让生意好起来呢?“据他后来跟我们交代,说是一位熟客闲聊中告诉他的,往羊肉原汤里加罂粟粉能提鲜,让人吃了还想吃。”靖江检察院办案人员说,陈某在生意不好的情况下动起了歪脑筋,“说他有痛风,之前收集了不少镇痛用的罂粟果子。”
罂粟果子磨成粉后,陈某将其加入熬制好的羊肉原汤中,味道果然鲜美。他再使劲吆喝,生意果然有了起色。可惜好景不长,当地相关部门很快发现了陈某致富的“绝招”,来了个突袭抓现行。并且,在场的几名食客做了尿检后也显示呈阳性。
陈某见抵赖不过,一五一十地交代。这是他第二次往汤里加罂粟粉,还没怎么卖呢就被查住了,也就挣了将近400块钱。
为赚钱良心呢?罂粟粉是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非食品原料,吃到一定量后容易上瘾。检察官仔细审查此案后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陈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禁止缓刑期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这还没完!陈某侵害了公共利益这块咋算?检察院同时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陈某赔钱外还需于规定日期内在泰州市级媒体上公开道歉。
新闻多一点泰州个体卤菜经营者李某使用对人体有害的工业松香去猪毛。2018年9月,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兴化的冯某、姚某在鱼塘中添加孔雀石绿。2018年8月,兴化市法院一审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3万元;姚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 本文转自:微泰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