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人民同舟共济、众志成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在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为尽可能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有序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现就我市服务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继续加强重点人员集聚场所管控 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继续执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禁止复工、复业,解除管控时间另行通告。 1.大型商场(鼓楼商场等),商业综合体(万达、吾悦等),大型综合性超市的室内商业街(大润发商店街、大润发流行百货、大统华商店街、金泰服饰城等),除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外的专业市场、批发市场以及服饰、渔具、黄金珠宝、家用电器等商品销售场所。 2. 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书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健身房、影院、剧场、洗浴、足浴、网吧、酒吧、KTV、游乐场、棋牌室、彩票销售网点等文化体育和娱乐休闲场所,以及汽贸、租赁、家政、人力资源、校外培训、诊所、婴儿护理、美容保健、室外摊贩、宠物医疗等其他居民服务场所。 3.其他通风不畅或无法落实防疫管控措施的场所。 二、有序放开部分民生服务和生产性服务行业 以下行业单位及场所必须扫码登录“泰兴市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主动申报后复业。复业后须每天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1.非封闭商业街(含泰兴商城、昌建广场等)的杂货、生鲜、果蔬、食品(含母婴食品)、茶叶销售、烟酒、眼镜、文印、洗衣、广告、通信器材、电脑、家居、理发、花卉、维修等独立商户。 2.不设堂食、仅提供打包、外卖、配送服务的餐饮单位(如餐馆、茶社、糕点店、卤味店、奶茶店、咖啡馆等)。 3.商业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从业机构,知识产权、检测计量等科技服务业企业以及邮政快递、仓储物流、农资销售等提供生产性服务的单位。 三、严格落实市场经营主体防控责任 1.各经营主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是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单位防疫体系建立、平台申报、措施落实、员工管理、信息报告等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未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使用本地员工,外来员工暂缓来泰。外地业主进入泰兴,必须严格执行《泰州市关于严格管控人员入泰的通告》(第9号)要求。 3.各经营场所(含大型超市、连锁超市门店、生鲜便利店等前期未关闭场所)均需扫码登录“泰兴市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注册后生成本场所二维码,各经营场所必须将本场所及顾客二维码打印后张贴在场所醒目位置,督促进店员工和顾客扫码登记身份信息。 4.各经营场所要规范落实体温检测、定时消毒等防控要求,未佩戴口罩人员禁止入内。 5.各经营场所要有效控制人员总量,进行人员导流,拉大间隔距离。大力推行购物电子结算,禁止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餐饮单位不得提供堂食和聚餐服务。 6.连锁社区便利店、生鲜超市和餐饮外卖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2:00,食杂店、烟酒店等单位营业时间不得超过20:00,其他准许经营场所营业时间不得超过18:30。 市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必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履责到位。 四、大力倡导社会共同监督 疫情防控工作是全体市民的共同责任。广大市民要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家人亲属、街坊邻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对市场经营主体执行通告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反防疫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12345、80962200。 其他未及事项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员管理“六个严格”、城市社区“十个一律”管控措施等相关规定。 此前服务业复工复业的有关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自2020年2月18日零时施行。 本通告解释权归泰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泰兴市服务业疫情防控信息申报平台二维码 泰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