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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兴)“双十一”电商促销 网购需保留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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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1-13 07:5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11月11日是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网站上“特卖主惠场”、“数码大酬宾”、“全场家电5折起”等促销广告语已经铺天盖地。在这里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掉进网购陷阱。  11月11日上午,市民叶晨打算趁着“双十一”的优惠价在网上淘几件不错的冬装。叶晨说,网上的东西确实比实体店便宜,但是就怕有时候遇到劣质产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
      记者在天猫、京东等大型购物网站上看到,许多促销商品前都标注着“双十一”记号,“大牌购”、“全场包邮”等醒目字眼同样随处可见。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从往年接到的投诉情况看,“双十一”采购潮过后紧接着是各种退货潮,而消费者在处理网络购物纠纷时,往往缺乏有效的维权手段而蒙受损失,还有在购物成交后,卖家的电话骚扰与买家的恶意差评等情况也不在少数。
      泰兴工商局消保科科员傅磊提醒,消费过程中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消费凭证,比如说电子账单,购买的发票,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新消法”规定了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在收到商品之后七日之内可以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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