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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间先后与两人同居 一女连同两“丈夫”被诉“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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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3-21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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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4-5-13 14: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国江苏泰州

    中国江苏网5月13日讯 李红今年不过27岁,可谁也想不到她竟然有3个“丈夫”,其在婚姻存续期间,两度与他人同居,还为其中一人生下孩子。5日,李红与后两名“丈夫”一起被淮阴区检察院以重婚罪提起公诉。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底,年仅17岁的李红经人介绍与张浩结识,次年3月举行了结婚仪式,年底即生育一子。2007年8月,当李红年满20周岁时,与张浩领取了结婚证。然而好景不长,毕竟二人都很年轻,加上没有感情基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到两年,李红便移情别恋,不仅离开了张浩,还与另一名男子吴天同居生活长达4年,并生下了两个女儿。吴天在明知李红与丈夫张浩未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坚持与李红生活在一起。而张浩对李红仍有感情,他不愿意与李红离婚。

    到了2013年8月,李红竟又 离开了吴天,走进了同村的一男子肖强的家中,当起了肖强的“妻子”,肖强也同样对李红已婚的事实不管不顾,俨然夫唱妇随。

    10年间,李红在与丈夫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先后两次与另两名男子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吴天、肖强在明知李红已婚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同居,他们的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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